律师解答:
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一年时,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参保职工需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后,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参保职工需待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报销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