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具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合同有效。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双方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合同生效应当的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劳务协议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用人单位为了生产和经营的发展,必须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对某些行业来说,由于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也必须不断地对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技术人才和各种业务骨干一直都是紧缺人才。有的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的培训后,就成为其他类似单位的挖取对象,有的诱以高薪,有的许以高位,经不住诱惑的劳动者就会不辞而别,到别的单位工作。这样一来,就使出资培训的用人单位赔了夫人又折兵。要避免这种不讲诚实信用的情况,就应当对此加以规范。《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就是对此采取的一种措施。
三、劳务协议有试用期吗
1、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协商一致确定。
2、如果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