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于银行已经入账但企业未收到的未达账项,一般情况下需要企业进行核实确认,并及时处理入账。企业可以通过查阅银行流水、发票等相关凭证来确定未达账项的来源和具体金额。若核实确认后,企业认为这些未达账项并非其应收款项,则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要求撤销相应的款项。同时,企业也可以依据涉及的合同或协议来对相应的款项进行确认和入账处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处理未达账项时,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企业会计处理的原则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