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一回事吗?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不同的。两个部门在职权设置和行使上存在差异。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工作是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局的区别如下:
1。劳动监察大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
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工作的政策,组织实施本市制定的劳动发展规划。
2。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项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执行和管理。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及时受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
劳动局:负责综合规划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劳动就业、科技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劳动监察大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服务。
劳动局: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辖区内流动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流动就业统计;临时用工调配费核定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督:(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的责任遵守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规定;
(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8)职业介绍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机构遵守国家就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评价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