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本条规定了“问责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5年6月26日,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在问责工作中,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
劳动监察是纪检委吗
劳动监察并不是纪检委,劳动监察只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而纪检委是指纪委监察委员会,是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行为。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什么?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
1.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2.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3.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4.其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