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深圳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深圳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的一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中毕业的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公司注:普通高校即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指的是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即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随军家属;
6、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