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60%,贷款40%,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交易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系统”及“房屋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来确定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套或二套以上房贷,已出售的房屋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房屋套数。
一、购买二套房新政策是什么?
1、二套房政策: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
2、二套房概念:二套房贷政策,即: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
3、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深圳公积金贷款比例
对购买深圳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深圳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深圳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