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发生工伤、工亡。
申报材料
1、《金华市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表;
4、发票、处方、住院清单、出院小结原件,病历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
6、涉及第三责任人赔偿的,另提供司法部门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7、职工死亡的提供工亡人员火化证明、死亡证明。
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审核资料→受理→录入申报信息→工伤待遇核定→计划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
经办时限
资料齐全,无欠费的,当月20日前受理申报的单位于次月10日后领取回单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1098号
咨询电话:12333、82822111、82822112、82822113
投诉电话:82822114
监督电话:828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