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