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急辞工工资被扣30%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讨要,但急辞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