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利率指的是第二套房贷款利率。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并且套型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的比例不能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是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一般会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为准。
一、首次购房证明办理买房减免税收吗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个人将首次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首套房营业税。
5、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6、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7、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8、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二、二套房贷的各种“优贷”不再
今年2月2日,央行和银监会就已经将房贷政策调整为: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最低为20%;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再次申请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开了一场“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也传出关于房贷调整的消息。只是这次对政策的重申,强调了“首次购买”的定义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有过住房贷款的,不管有没有结清,首付比例都不应低于30%。
虽然是重申,但对宁波的部分银行及购房者而言,实际操作上贷款方案还是会发生变化。因为在原先政策执行中,有的银行对首次购买的认定较为宽松,比如对于原有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情况,银行执行的首付比例低至25%甚至是20%。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贷款通则》第十四条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