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20万,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
2、自申请之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正常汇缴。
3、购房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比例,现一手房为20%、二手房为30%,五年内竣工的二房视为一手房。
三、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
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其中首次购房大部分银行可以做到2成首付,购买二套房最低可以3成首付,但个别银行要求首付达到60%。购买二套房贷款利率也都普遍上调10%。
首付比例除了受到首次购房或二次购房的影响之外,部分银行针对户口在外地的购房者也会适当提高首付比例,比如渤海银行南京支行就规定,双外购房人群(外地户口、外地工作)首付需要30%,双外人群购买二套住房首付必须40%以上。购房者买房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向相应放贷银行进行咨询。
虽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至少需要30%,但南京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所以购房时首付有压力的购房者也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一)南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复式楼(不分一二套房)首付50%;
2、精装修房首付30%;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首付比例
1、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第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落实<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
明确对有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主贷人和参贷人)其账户余额应用于归还尚未结清的贷款本息。未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的,不能办理如下提取业务:1、离退休提取;2、死亡提取;3、出境定居提取;4、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和异地转出提取。对于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办理前述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