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界定,一般有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到1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到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万元到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