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明应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约定不明的事项;
2、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例如是租金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按市场价格或者规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履行。
一、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吗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另外,根据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是什么样的
合同约定不明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履行中不明确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无法确定的,例如是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的,对于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人所在地履行。
三、采购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签订采购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可以根据双方沟通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补充协议所确定的时间为准。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