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务合同上会写清楚薪资吗?
在劳动合同里是必须要写员工工资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有以下4个注意事项:
1、签合同时,劳动者要先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具体职位,并在合同中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写清楚劳动报酬,避免口头约定;
4、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究竟是现金还是转账到银行账户中。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当员工的劳动报酬写在其中。公司的基本情况必须要弄清楚,工作岗位的情况也需要了解。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要写在劳动合同中,不能口头约定。劳动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需要有劳动双方的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