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属于典型的社会福利房。由于其福利房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国家划拨,决定了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非经国家批准不得流转。
因此,规范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仅拥有有限产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且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