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住需要交公共能耗费吗你好,亲公共能耗费属物业公司代收代支费用,根据《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实际费用和分摊情况。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所以,空置房业主也需要缴纳公共能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