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老百姓不缴纳物业费。那么楼道灯以及小区庭院灯的公共照明产生的电费,应该由所有居民分摊,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那么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道灯电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里,各地采取的方式并不一致:一、物业费采取“一费制”模式,就是说公摊水电费用均并入物业费用收取,业主不再单独缴纳。这种模式在大多数地区,包括深圳、广州这些物业管理水平较高的地方,实行得比较普遍。对业主来说,这种方式较为便利,只需每月缴纳物业费,公共水电能耗等等不需要去打听。但是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其中的问题在于,在接管项目之前,如果不能对公共水电耗损进行准确的测算和预估,就有可能出现物业费亏损的局面。二、物业费采取“二费分离”收取的模式,目前在部分地区依然采取这种模式,就是说除了物业费之外,小区楼道灯及其他公共能耗费用还需要业主另行单独缴纳。物业公司根据发生的公摊水电费据实分摊,定期向业主公布并收取。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