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房屋不动产权证,即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该证书所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相一致。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名字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就是增加房产的共有权人,一旦加名字则产生了物权公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