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企在中国境内缴纳税收的步骤是什么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直接走吗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提出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具体流程如下:1.填写辞职申请表,交至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根据情况进行审批,填写辞职员工档案转移通知书转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3.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清点材料填写收据,完成人事档案转移;4.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员工签订档案管理协议,单位发给辞职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法定过错,员工可以随时走人: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的。
外企破产后员工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行使权利。既然已经清算完毕,就以实际数额为准,先行给付工人的工资,如果不足给付,那也只能以实际数额为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公司被外企收购,需要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1、旧公司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是变更了投资方和公司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是存续的,而所有员工也仍然服务于这家公司,且岗位和待遇等都没变化,那劳动合同无须重新签定,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一份公文,说明公司名称的变更,及原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2、如果是通过重新设立一家名称不同、性质不同的新公司来接管现有的业务,那就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实体变了,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工龄的问题。风险提示: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尽管公司被收购,也只是公司的所有者进行了更换,而公司员工并不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公司收购后员工是否得到补偿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