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过了宅基地确权怎么办
这个还是分情况来看吧。
1、错过的时间不久,找村委会补登
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不要着急。先去“村委会”咨询下,看还能不能补登,大部分情况下,如果错过的时间刚过不久,是可以进行补充登记的。
2.错过时间过长,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
如果错过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村委会那边已经无法进行补充登记,那么你就需要带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了(因为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的)。
在专业测绘人员对你的土地进行面积测定之后,会向全体村民公示,如果你的土地经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颁证,并将结果再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承包农户发放权证。
如果有异议,则根据异议点进行重新核查,核查后还有异议的,就只能暂缓确权登记去解决这个“异议”了。这种情况非常少,但不排除有这个情况的出现。
3.无法补登,关注当地确权信息等待“零星登记”
此次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实行的是统一登记,是要进行统一上报的,部分地区可能已经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不给办理补登,这个时候,只能等待下一次的“零星登记”了,总之也不用太担心。
二、同样的宅基地,确权发证和不发证,将来会有什么区别
如果没有这次确权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会对将来造成什么影响?
1、无法抵押。随着十八届三种全会的决议,宅基地将作为农民的财产,而农民占有这个财产的证明,只能是这次的土地确权证书。随着土地抵押改革的推进,缺少证书,将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2、无法转让。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宅基地的交易范围必将逐步扩大,在转让交易的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是唯一合法占有的证明,也是交易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没有这个资料,将无法交易。
3、经济损失。由于无法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正常交易,只能走地下市场。私自签订合同转让,但这样转让的价格,将会被大大压低。可以类比小产权房。
三、错过了农村土地确权有没有补救办法
如果熟悉确权流程,了解确权进展,即使错过了土地确权,还是具有一定的补救途径。根据确权进展不同,补救办法也不尽相同。
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
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6、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
7、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