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对在城镇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其征收标准以土地面积为依据,税率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定了税率不超过3%。具体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居民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税率×时间(年)=应纳税额。其中,土地面积指的是申报前最近一次土地登记的面积或者验收时确定的面积;时间指税款的应税期间,一般为一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分为两种方式:按年度纳税和按季度纳税。按年度纳税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季度纳税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