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要看 修路的原因 及资金使用的理由是什么。 可以参考《物权法》里面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如果物业公司的理由充分业主有义务分担合理的费用。 业主如果要更换其管理公司 首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合法有效的)制定管理章程 然后发起业主大会 (可以有代表进行代办表决 ) 形成正式的文件转交给管理公司 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应该就可以了 。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