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应交劳动者一份,目的是规范和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自觉履行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抵制和防范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般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但也有企业不把合同交付给员工,造成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合同被企业单方面修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目前,我国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后不给员工,这样的做法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将劳动合同留在自己手中一份,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而企业不给员工很大原因是故意隐瞒员工的薪资标准、福利待遇等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