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案人员回避的理由是办案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等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_x000D_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_x000D_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_x000D_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_x000D_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_x000D_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