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津贴按照平均工资×12÷365×98的算法计算,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可领取。
西安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女性产假天数
举例:假如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享受98天产假。生育津贴则为:4000×12÷365×98=12887.67元
产假期间可以选择领取生育津贴或公司每月给发的产假工资,两者可以二选一。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西安市发布的《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规定:
一、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西安陪产假有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