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更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原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流程:夫妻双方携带相应材料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产权审核;交费领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