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的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因承租人原因不能使用租赁物的,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