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条件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伤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条件主要包括:第一、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伤残,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第二、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补助金领取有没有时间限制,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时间
失业补助金领取有时间限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百之日起60天内办理;超过六十天的就不能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
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法律依据】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村420元/月;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595元/月,农村405元/月。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备条件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条件如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是什么
近亲属按照规定带齐材料,申请成功之后就可领取。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如下:1、只有因工死亡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2、死亡证明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