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买卖二手房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违约金过低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增加。
一、实际损失与违约金是否符合约定
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仅仅是赔偿违约金的参考依据之一,除了以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之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在合同中达成违约金的赔偿金额和方式的合意。但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或增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中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法律未作具体约定,一般是在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数额高于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对于过高、过低可以适当调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才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合同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