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3、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6、因合并(分立)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风险提示: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分立的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风险提示:申请材料:1、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3、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6、因合并(分立)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需提交的主要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7)股权转让协议。(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风险提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变更登记事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1、变更登记事项相关的方面如修改公司章程的,需要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章程。2、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通过报经审批的,并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5、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6、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7、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风险提示:变更登记事项的具体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不是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缺失材料的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4、登记机关受理并予以核准5、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1)变更分公司名称:①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桉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2)变更经营范围:①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③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