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债务人一经撤销债务人行为,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该行为应撤销或因行为不确定而无法返还财产。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由对方承担各自的责任。未经清算或者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违法行为被撤销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