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有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属国家工作 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属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处分”的规定,今后,对计划外生育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其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结果,按照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对其工资等有关待遇作出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