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自己主动辞职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1、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然后不是本人自己的意愿而离职的,最后是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主动离职不符合领取条件。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离职不给结算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算工资时间做出期限的规定。
离职结算工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商定,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方法中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最为有效。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
②应征服兵役;
③移居境外;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