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就可以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经办人带上企业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清算书等材料,在当地工商部门处理。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办理注销登记。
一、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怎么办?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即可。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满时,允许企业在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公告注销手续。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二、公司注销登记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可以通过简易方式发布注销公告,对外公示期是45天,等期限届满后,公司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公司法人资格注销。企业办理简易注销公告,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外公示企业拟注销登记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