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柳州市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 在柳州市参加失业保险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 在柳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