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农民工私下达成的培尝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的工伤赔偿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只要该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且协议的内容中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以及显示公平等条款的存在,就可以认定该份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但若存在以上情形的,或者劳动者并不是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该工伤赔偿协议的,则这份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动关系认定
5、劳动关系在工伤处理中有何重要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也就是说,发生事故伤害依工伤处理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了工伤,就无法依《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6、怎样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证明,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是职工最好的权利保护凭证。
(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
(1)对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拒绝的,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缺失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申请,因劳动关系的确认,经常会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之间相互推诿,将劳动关系的确定推向劳动仲裁、人民法院解决。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方面的劳动关系质疑,劳动者应当坚决拒绝。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具有监察职责,有社保缴费记录的一般应认定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就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经过、伤亡人员等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此事故调查报告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7、没有书面合同,如何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门禁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
8、如何运用符合要求的手机短信证明劳动关系?
依据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手机短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应当注意的是:
第一,必须注意证明所提交的手机短信的真实性。具体而言应考虑以下因素
(1)生成、储存或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其他相关因素。
第二,手机短信作为试听资料的一种,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成为定案的依据,还需结合其他证据。
9、企业能与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被认定为工伤但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职工虽然不应享受工伤伤残职工的待遇,但是仍应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但没有鉴定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当其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0、私自替班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劳动关系的认定,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应当通过其他有关证据加以认定。私自替班受伤,如果不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就不得认定为工伤。但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虽不能认定为工伤,却依然可以通过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获得救济。
11、经用人单位同意替班,受伤后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的替班工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工作关系不能与一般劳动关系完全吻合,但仍应当认定为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经用人单位同意顶班的人员受伤后可以认定为工伤。
12、提供短期劳务受伤是否算工伤?
如果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务仅为短期的、暂时的劳动,且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其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其所受伤害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规定要求救济。
13、“串岗”受伤是否属工伤?
“串岗”也就是私自帮助他人从事非本职工作,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其行为本质上仍然是为企业谋利,是为企业工作的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并因工作原因受伤,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14、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伤亡,能否属于工伤?
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伤亡是否属工伤应分两种情况来考虑。
第一,如果出租车司机是为经营出租车业务的公司工作,那么两者之间属于劳动用工关系,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伤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致伤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二,如果出租车司机是独立运营的,而不隶属于某一家公司,则其经营过程中伤亡就不得认为是工伤。
15、保姆给雇主家收拾家务时受伤,是否按工伤处理?
保姆工作时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践中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保姆受家政服务公司委派从事工作的;另一种是经中介机构介绍或自行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