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产房的产权人是军委和总部,军产房的管理单位不是产权人的无权出卖或对外出租。
购买这种军产房的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拆迁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不能合法继承给子女。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越权擅自处理军队房地产的单位,没收其全部收入,擅自处理的房地产应全部收回,并给予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一旦买卖军产房的行为被军队上级追究就会面临房产被军队收回的危险。
如何办理军产房交易手续
办理军产房上市交易的流程:
1、签订认购书。
2、签订买卖契约。
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
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军产房对外出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吗
军产房对外出售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要看是否经过了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否则,违反法律规定,转让无效。
出售军产房的永久使用权或居住权,实际上是变相的出卖产权。这种出租或是出卖是违反法律和部队内容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央产房可以上市以及怎么买卖
央产房有的能够上市交易,有的不能上市交易。
央产房的买卖,必须经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主要审批事项:
(1)是否建立住房档案;
(2)是否做好超标处理;
(3)是否属于不宜上市交易的房屋。
工业产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工业产房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法。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使用争议的不得转让。
小产房可以起诉拍卖么
通常不可以的,小产权房,房主并没有100%产权,法院拍卖不能损害其他方面利益。
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