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记员可以播放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
不予补正的,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
对提供查阅的录音录像,人民法院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