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户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已分户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2024——2024年度大连供暖缴费时间:5月15日——11月4日
打算停供的市民应在相应日期内,尽早办理停供业务。
未分户用户如何办理暂停供热?
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办理费用: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交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作业费用,费用为每处裸露立管80元(包括恢复用热费用),每户收费额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因室内装修影响停热施工的,由用户负责装修部分的拆除和恢复,供热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已分户用户如何办理暂停供热?
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办理费用:供热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停供措施,不得向用户收取开、关阀、材料、人工等费用。
去年申办停供后今年还想继续停供,请问今年是否还要再次办理停供手续?
供热单位答:去年办理停供的用户,今年想继续停供,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停供手续,要以各供热单位与用户签订的暂停用热协议为准。目前,大连有的供热单位暂停供(用)热协议的有效期至用户恢复正常用热终止;有的则需要已停供的用户,每年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逾期未办理怎么办?
已分户的房屋,用户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如何办理恢复用热?
未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携带暂停供(用)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已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0月25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注意事项:
用户申请暂停用热应以整套房屋( 产权证为准)提出申请,不得提出局部停供申请。
_暂停用热的房屋,用户应采取有效的保暖措施,因停供造成室内设施(比如自来水管、暖气片等)冻损的,由用户负责。供热单位应对用户的进户供、回水管采取隔离措施,因操作失误继续供热或系统水进入室内采暖设施造成用户损失扩大的,由供热单位负责。
_暂停供(用)热协议的有效期至用户恢复正常用热终止。
_用户申请暂停用热应当满一个供热用热期。
_新建房屋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供热用热期,在供热工程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用热。
2024大连供暖缴费截至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