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要补偿吗
1、通常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如下情形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够获得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应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你入职不到一个月,现在没签公司并不违法。但超过1个月公司不签,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了;
2、试用期不是必须约定的,可以没有试用期,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也不违法,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其后正常出勤;
3、员工入职,企业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企业未为你缴纳社保,你是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的2倍,就你目前的情况就是1个月工资;
4、收取入职押金是违法的,建议收集与保留证据。
5、建议跟公司协商,以试用期对待,交接工作,进行离职结算并退还押金。如协商不成,在落实企业未缴保险的事实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