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如遇利率调整,合同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调整利率的下一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一般的,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什么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5年(含)以下贷款现行年利率为4.14%;5年以上贷款现行年利率为4.5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5年(含)以下贷款现行年利率为4.14%;5年以上贷款现行年利率为4.59%。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1、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为35万元。县(市)和上街区不按夫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区别确定单笔最高贷款金额,凡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统一为30万元。2、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单笔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最高比例(含转按揭贷款)按照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区别设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家庭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40%;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转按揭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产原价的70%,且不得超过评估价的60%。3、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调整,定向贷款利率同时按委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调整。4、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单笔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为60岁,女职工为55岁)。其中,房龄超过15年的二手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30年。具体贷款期限应在规定范围内,结合借款人意愿、年龄、家庭收入综合确定;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其法定退休年龄可延长5年计算。5、关于郑州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0%。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贷款程序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购、建房手续(正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借款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备齐所需材料,经借款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将材料送至购房所在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借款人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通知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二)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收件(贷款材料完整)到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需经市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借款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