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部队发放:
①服役期间军人津贴费,2年约2.5万元②退役时一次性退役金,按服役年限计发,服役2年0.9万元③退役时发放军人服役职业年金,两年约1.9万元。
部队发放服役2年共约5.3万元。
2.地方发放:
①义务兵优待金,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我区最新标准2年发放约5.6万元②退役士兵补助金,按服役年限计发,年标准不低于退役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我区按标准服役2年后退役发放约10万元。
地方政府2年服役共计发放约15.6万元。(军地服役两年共计约2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