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旅行社违约应该怎么赔偿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二、游客退团违约如何赔偿
游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10%。
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余款的20%。
三、旅行社质保金赔偿标准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
(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