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
1、给予重点高校本科生3万元和硕士生5万元、博士生8万元安家费,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20—50万元购房补贴政策;
2、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对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将购房条件由商品住房放宽至二手住房,即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唯一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但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4、进城农民购房,将补贴标准由80元/平方米提高至200元/平方米。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可使用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购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解决外来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购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者为本公司行政后勤及车间主任以上正式员工;(二)非武汉户籍且在武汉购买第一套住房的;(三)第一套住房在还贷期的;(四)配偶所在单位未分配福利房的。
第二条 申请购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者为本公司行政后勤及车间主任以上正式员工;(二)非武汉户籍且在武汉购买第一套住房的;(三)第一套住房在还贷期的;(四)配偶所在单位未分配福利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