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异地就医门诊包干费用是指参加广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时,由上海基金会为参保人支付的一种现金报销方式。该费用适用于身在上海但在广州就医的参保人。具体而言,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于门诊部分,上海基金会会报销80%的费用,参保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自付部分。参保人如需使用该费用,需要持有有效的医保证明和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上海基金会申请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异地就医门诊包干费用只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对于自费项目和不在定点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服务,参保人需要自行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在异地就医期间,参保人前往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80%的比例予以现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