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为了追求更好的医疗治疗,会选择到异地进行就医,这样,就会碰到报销的问题。所以很多人想问:异地就医可以门诊吗?在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异地就医可以门诊吗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就医可以门诊吗
目前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是住院费用,不包括门诊的费用。但是大家要分清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不在直接结算的范围内,并不代表不可以报销。门诊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的发票和单据,依然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二、法律依据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2015年将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据悉,跨省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就医时,提供的异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服务。意见提出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时间表。到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将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日前,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到了明年,北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基本上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同样,出差、旅游、探亲等生病住院的费用虽不可以直接结算,但是依然可以进行报销。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在出院后回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