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从员工角度来讲,与派遣公司签约至少是2年合约,工资和四金都由派遣公司负责。再由派遣公司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一般是“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如果期间用人单位不再需要人手,把员工退回来,派遣公司应另行安排员工工作直至合同期满。所以至少能保证2年的合同。但与派遣公司签约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所以你及时和派遣公司连续签2次合同、或者工作满十年,也无法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对员工很不利。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一般是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和管理成本,会倾向于选择通过派遣公司来用人。所以像你说的,你们公司老板建议你们不要和派遣公司签约,有点反常。现在公司是否要求你们直接和公司签约?建议你仔细阅读公司拿出来的劳动合同,和派遣公司的合同比较一下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等方面有什么区别,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十一)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十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从以上必备条款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单位不仅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本单位能够自主履行的事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而且还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本身难以自主履行而需要用工单位履行的事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并就用工单位履行这些事项的情况对劳动者负责,而不是仅仅为劳动者找一个用工单位并派遣出去就完成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