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顾客争吵餐厅未尽法定义务的需要担责。如果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餐厅尽到职责的,不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