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从电子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来看,可以分为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来看,可以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流配送的合同等;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来看,可以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合同当事人亲自订立的合同;
4、从电子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B-C合同;B-B合同;B-G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